各相关单位、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县储备粮油轮换行为,保证县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省市级储备粮油保供给、促产业的作用,根据《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浙江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浙粮〔2020〕53号)《丽水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丽发改粮储〔2021〕371号)文件规定,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丽水市分行联合对现行《松阳县县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各单位和市民的意见建议,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该公示期限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 通过电话方式:0578-8062587 2. 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35号 邮编:323400 3. 通过邮件方式:962749980@qq.com 附件: 附件:松阳县县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关于《松阳县县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 【已结束 反馈结果】《松阳县县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2024年6月4日至6月13日,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发布《松阳县县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采纳0条,《松阳县县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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