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基准地价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等有关规定,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庆元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意见建议,可在2024年7月3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6016902。 2.通过邮箱方式,邮箱地址:qyxgtjlyk@163.com。 3.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庆元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科,邮编323800。 附件:1.庆元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2.《庆元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