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莲都区创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我区拟公告征求《莲都区创新型产业用地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相关意见。根据规范性文件程序,现将《莲都区创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

1. 邮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2. 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8-2668155.

3. 浙政钉反馈意见:联系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王桢轶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日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2023年8月3日

附件:

《关于莲都区创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起草说明.wps

征集部门:莲都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08-03 截止日期: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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