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土地管理法》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要求,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局草拟了《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6月17日前将情况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574-67001606,0574-63814423(传真) 附件1: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3:慈溪市人民政府调整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起草说明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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