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交通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专项考核办法(试行)》于2024年5月13日在http://jtysj.jinhua.gov.cn/art/2024/5/13/art_1229497426_56274.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6月12日,我单位未收到意见反馈。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丹溪路289号,金华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907办公室;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45600919@qq.com
联系人:龚梦琦,联系电话:0579-82586508。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