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官员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通知》(衢政办通〔2024〕2号)相关要求,现就衢州市交通运输局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是否继续有效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至5月17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我单位联系,对公示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詹先生,电话:0570-3032215,来信地址:衢州市三江中路2号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编码:324000) 附件: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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