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肥料登记和使用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商品有机肥生产与应用的意见》《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定《三门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该公示期限: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柯桢,电话:83360967,邮箱:250722391@qq.com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3日 三门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三门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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