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的规定,松阳县应急管理局将松阳县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列入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将《松阳县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该公示期限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人:黄逸屏,联系电话:0578-8802389。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应急管理局(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东路70号,邮编:323400)。 附件: 关于《松阳县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1).docx 松阳县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docx
松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已结束 结果反馈】关于《松阳县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30日,松阳县应急管理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网“调查征集”栏目发布《松阳县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0条,采纳0条。《松阳县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不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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