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浙环便函〔2023〕137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云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8日。 在公示期限内广大群众如有异议或建议,请来电来函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根据反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进行优化。 联系电话:0578-5526793 地 址:云和县恒通路3号云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北厅环保窗口 邮 箱:yhhbxk@163.com 联 系 人:符杰明
附件: 1.云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4-4-3.pdf 2.云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起草说明.docx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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