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 号)和工作实际,青田县经济商务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定了《青田县经济商务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青田县经济商务局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5月10日,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青田县经济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6834777。
附件:1-2.docx
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2024年4月26日
征集已结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