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经济商务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 号)和工作实际,青田县经济商务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定了《青田县经济商务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青田县经济商务局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428日至510日,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青田县经济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6834777

附件:1-2.docx


 

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2024年4月26日



征集部门:青田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28 截止日期: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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