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 号)、《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1〕459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保证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我委牵头修订了《舟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如有异议或意见,请于5月22日前通过电话、邮箱等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580)2281229,邮箱:3542904@qq.com 舟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关于《舟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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