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龙游县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攻坚试点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提质增效工作为抓手,推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龙游建设。龙游县司法局起草了《龙游县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或修改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等书面方式及时反馈。
公告时间:2024年4月23日-5月24日
联系人:龙游县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
联系电话:0570-7110269
联系地址:龙游县兴龙北路179号

2024年4月23日

龙游县司法局


龙游县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

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攻坚试点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要求,以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提质增效工作为抓手,推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龙游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全省“1+4+N”改革工程体系,围绕“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机制完备、科学评价”工作思路,全面完成工作任务。6月底前,基本实现全县15个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运行机制标准化、力量配备专业化、审查目录清单化、备案审查规范化全覆盖;建立健全县级合法性审查协审机制、法律顾问管理机制、法治实践实训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相关配套机制;着力构建形成务实高效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运行体系、依法规范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标准体系、智能管用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数字应用体系,推动审查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合法性审查能力建设

1.明确合法性审查主体和责任。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是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建综合办公室是合法性审查工作具体实施机构,负责具体合法性审查工作,发挥党委政府决策参谋助手作用。

2.编制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乡镇(街道)全面实施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依法分类编制审查事项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并按规定报县政府批准实施。要坚持“应审尽审”原则,乡镇(街道)要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镇街合同等审查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并逐步拓展到其他行政涉法事务。

3.建立专职合法性审查队伍。乡镇(街道)要优先考虑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合法性审查岗位,配强工作力量,使合法性审查人员的配置与审查任务相适应。党建综合办公室可以通过统筹司法所、综合执法队、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法治力量,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优化合法性审查规范流程

1.实施合法性审查“繁简分流”模式。乡镇(街道)要按照本单位审查目录清单,完善决策对应审查流程图,规范文稿草拟、征求意见、审查处理、反馈修改、提交讨论、报送备案等一般审查工作流程,针对乡镇(街道)个性化决策事项或已适用其他系统流程报批事项,可采取简易审查程序。要进一步细化决策事项起草单位、审查机构、承办机构等职责分工、岗位责任和工作时限,确保审查流程有的放矢、简洁高效。

2.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程序要求。合法性审查机构应当围绕主体、程序、权限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坚持合法性审查“三不”原则,审查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不得作出决定、不得对外公布。不得以征求意见、参加会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乡镇(街道)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议题时,应安排乡镇(街道)专职法治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并在会议纪要中记录。

3.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档案管理。乡镇(街道)建立本单位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档案管理体系,统一审查文书样式,开展审查事项统一编码管理,落实专人收集管理,做到各环节工作留痕、有序齐整、一件一档,确保审查全过程完整记录、规范管理。

(三)探索创新合法性审查方式

1.组建“县合法性审查协同中心”。依托县行政决策法律服务中心,构建与县案审中心联动机制,吸纳部门法务骨干、执法业务骨干、法律顾问,成立县合法性审查协同中心。建立县级协审工作制度,乡镇(街道)认为决策事项属疑难重大的,经内部研判仍无法统一意见或经咨询律师专家后仍有争议的,可提请协审,县合法性审查协同中心负责对提请协审事项进行集中研究并提供参考意见。乡镇(街道)应对协审意见进行研究分析,并结合工作实际,出具最终审查意见。

2.建立常态化挂联督导机制。组织“1名司法局领导+1名司法局业务骨干+1名法律顾问”与乡镇(街道)建立结对关系,实现联系指导、下沉服务全覆盖。根据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统筹运用实地督促指导、组织工作交流、开展交叉互检等方式,常态化督导各乡镇(街道)按照流程规范、指引标准开展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

3.探索建立法治实践实训机制。积极与省内高校法学院、律师事务所开展结对合作,将县乡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打造成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有机衔接实践案例和法学理论,充实审查力量。依托高校、律师事务所资源,建立审查人员定期培训、案例研讨、实战实训等制度,邀请法学专家、学者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和决策帮助。

(四)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

1.实施备案审查闭环管理。制定备案审查规则,对乡镇(街道)报备事项的备案和审查要求、整改路径等予以具体明确。乡镇(街道)将纳入本单位审查目录清单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镇街合同按规定报送备案。探索实行移送备案审查和分级备案审查,形成备案审查合力。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强化结果运用,推进乡级合法性审查规范化运作。

2.规范法律顾问履职监管。开展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准入、履职、考核、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完善法律顾问合同示范文本等,迭代法律顾问“红灰黑”榜考评制度,探索细化更新考核监督清单,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履职监管,提升审查工作效能。

3.完善责任追究和考评体系。建立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评价标准,突出量化指标管理,压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审查主体责任及其党建综合办公室审查实施责任。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履职情况作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点任务,健全晾晒通报、问责免责、奖励表彰等机制,切实做到合法性审查“有人管、有人审、有效果”。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4月底至6月底)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集中精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督察推进阶段(2024年6月底至8月底)

县委依法治县办会同县委督考办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效果评估、晾晒通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8月底至9月底)

认真梳理、提炼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特色亮点,收集台账资料,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推广。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提升工作成效,并按要求报送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业务指导、问题协调。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夯实审查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抢抓工作节点。各乡镇(街道)要在5月中旬前完成本单位合法性审查机制构建,强化能力建设、理清审查流程,编制本单位审查目录清单并依规报批。县司法局、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在6月底前实现县级协审规范化、备案审查全覆盖;县司法局要在8月中旬前完成法治实践实训机制、法律顾问管理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相关配套机制的构建。

(三)加强氛围营造。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将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将执行不到位的予以通报督办,将表现突出的予以加分表彰。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要把宣传贯穿于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大力培育和积极宣传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先进典型,充分展示龙游工作成果,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附件1: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流程图.docx

附件2:XX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流转单.docx


关于《龙游县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浙江省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攻坚试点工作方案》以及《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要求,以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提质增效工作为抓手,推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龙游建设,制定《龙游县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是必要的、可行的。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提质增效工作为抓手,推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龙游建设。

三、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全面实施全省“1+4+N”改革工程体系,围绕“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机制完备、科学评价”工作思路,全面完成工作任务。6月底前,基本实现全县15个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运行机制标准化、力量配备专业化、审查目录清单化、备案审查规范化全覆盖;建立健全县级合法性审查协审机制、法律顾问管理机制、法治实践实训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相关配套机制;着力构建形成务实高效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运行体系、依法规范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标准体系、智能管用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数字应用体系,推动审查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四、起草过程情况等

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攻坚试点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县司法局草拟了《龙游县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4月23日

龙游县司法局


征集部门:龙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23 截止日期: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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