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为保护本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严厉打击非法捕猎等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公告。现将制订的《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上进行反馈。 公示日期: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5日 联 系 人:吴惠仙 电话:0573-88025096 联系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3号楼519室 邮 编:314500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附件: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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