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现拟定了《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意见:请寄到松阳县司法局(地址:西屏街道府前街5号,邮编:323400),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反馈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0578-8817316 3.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819132640@qq.com 附件: 附件1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起草说明.wps
松阳县司法局 2024年4月10日 【结果反馈】关于《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结果
2024年4月11至4月19日,松阳县司法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共0条,采纳0条。《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司法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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