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宁波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与医疗费结算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4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电子邮箱:gsc@nbhrss.gov.cn ;传真:83867260;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邮编315042)。 附件: 20190402宁波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与医疗费结算办法(定稿).docx 20190404宁波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与医疗费结算办法起草说明(定稿).docx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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