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嵊州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和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29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我局交通警察大队,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求日期:2024年3月29日—4月29日 联系人:朱冷辉 联系电话:0575-83189999 联系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区东路99号 邮编:312400 附件: 嵊州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和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嵊州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和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doc 嵊州市公安局 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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