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社会救济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民助〔2024〕19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社会救济特殊对象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7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局社会救助处。 联系人:陈成栋,电话:89586402,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59号1305。 附件:1.杭州市社会救济特殊对象补助费标准.docx 2.《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民助〔2024〕19号).docx 3.关于《关于调整社会救济特殊对象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起草情况说明.doc
杭州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