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浦江县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浦江县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工程渣土处置领域常态化监管机制的意见》(浙建城管〔2023〕3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浦江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浦江县文旗路288号,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24672017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联系人:楼先生,联系电话:0579-89383315。 浦江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pdf
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