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执行〈温州市瓯海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温瓯政发〔2023〕160号)相关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
《关于暂停执行〈温州市瓯海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温瓯政发〔2023〕160号)相关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3月6日-3月16日期间在温州市瓯海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共2条。
意见1:房票转让后可以买安置房,有利于房票流通;
意见2:建议房票可以购买二手房,房票可以折现,转让过户后的房票可以购买安置房。
二、意见处理
关于意见1-2,本次征求意见稿是针对相关条款的暂停执行问题进行征询,该两位网民则是针对房票变更后的使用范围提出意见,该意见不属于本次征求意见范畴,故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