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既有房屋使用管理,从严控制我县房屋临时改变用途的行为,提升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行政审批局起草了《天台县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公告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4月4日 联系人:谢贤壮,电话:0576-83171723,邮箱:xzspjxmtzk@126.com
天台县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天台县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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