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以下简称“征地房屋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征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及参照《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全文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方式: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到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瑞安市滨江大道368号气象防汛大楼1108室 联系电话:0577-66610790 电子邮箱:rassjb@126.com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附件:
关于《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的起草说明.docx 《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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