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精神,增强透明度,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2月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话方式,联系人:陈奕浪,联系电话:0578-6056221。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浙江省庆元县云鹤路5号森林资源保护科,邮编:323800。 附件: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2024年征求意见稿)》.doc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