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和加强资产处置行为,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研究起草了《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处置办法》)。为做好文件制定工作,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现将《处置办法》予以公布,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宁波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孙心陶

联系电话:0574-89388515

传真号码:0574-89388389

电子邮箱:136482929@qq.com

邮寄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邮政编码:315010


附件下载: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doc


征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1-24 截止日期:2024-02-22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