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元宵、清明期间我县不发生、少发生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形成了《仙居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禁火令(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xjajj168@126.com)或电话(0576-89381893)方式反馈至仙居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赵俊涯,联系方式:0576-89381893。 关于公开征求《仙居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禁火令(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1)(1).docx
《仙居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禁火令》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很强、危害极大的自然灾害。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元宵、清明期间我县不发生、少发生森林火灾,结合仙居实际情况,起草了本禁火令文本。 二、起草参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森林防火条例》; 3.《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三、主要内容 1.规定了禁火时限,本次禁火时限为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4月15日; 2.规定了禁火区域为林地及距林缘100米以内的区域; 3.对禁火区范围活动人员进行规定。凡进入禁火区范围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严禁燃放孔明灯;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严禁野炊、烧烤、烤火、玩火;严禁炼山、烧地坎草、烧灰积肥、烧蜂窝及其它生产性用火; 4.对违反禁火规定的相关处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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