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为了贯彻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精神,增强透明度,提高质量,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将《庆元县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2月3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6111401。

2.通过传真方式,电话:0578-6113833。

3.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179号,邮编323800。

附件:《庆元县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

2024年1月4日

征集部门:庆元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04 截止日期: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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