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清明节期间野外用火活动较为频繁,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提高野外火源管控,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特起草《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禁火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9日。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防火科。 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鹤溪中路49号,邮编:323500 联系人:周加全 联系电话:0578-5085393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禁火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