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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重新公布云和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重新公布云和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我局。

  1.邮寄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解放东街212号,邮政编码:323600;

  2.联系电话:0578-5126167,传真:0578-5126167;

  3.电子邮件:295108448@qq.com;

  4.联系人:应语

  5.在线留言。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6日

  

  附件:附件1:关于重新公布云和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感谢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

2023年12月27日



征集部门:云和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3-12-27 截止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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