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重新公布云和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我局。 1.邮寄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解放东街212号,邮政编码:323600; 2.联系电话:0578-5126167,传真:0578-5126167; 3.电子邮件:295108448@qq.com; 4.联系人:应语 5.在线留言。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6日 附件:附件1:关于重新公布云和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感谢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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