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现将《温州市鹿城区重点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2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联系人:施仲武,电话号码:0577-88350839; 2.传真号码:0577-88352209; 3.电子邮箱:82321717@qq.com;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552号,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邮编325000。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重点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重点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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