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现将《温州市鹿城区重点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2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88350839;
2.传真号码:0577-88352209;
3.电子邮箱:82321717@qq.com;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552号,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邮编325000。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重点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重点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1日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21日,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温州市鹿城区重点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