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托育机构管理,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f行)》和《浙江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瓯海区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28日,如有意见,请于8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1.通过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瓯海区卫生健康局),邮编:325000 2.联系科室: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3.联系人:麻芳和 联系电话:0577-88582121 0577-88508723(传真)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6日
瓯海区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瓯海区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