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上位法的变动和工作实际情况,我委对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提出了意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2月19日前反馈我委。

附件:1、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拟暂予保留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联系人:楼峪华;电话:0571-87709069,传真:0571-87709207

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12月8日


征集部门: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2-08 截止日期:2023-12-19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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