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位法的变动和工作实际情况,我委对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提出了意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2月19日前反馈我委。
附件:1、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拟暂予保留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联系人:楼峪华;电话:0571-87709069,传真:0571-87709207
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12月8日
2023年12月8日-12月19日,省卫生健康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建议。截至2023年12月19日,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