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科学界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内容,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范围并重点保障,落实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责任,平阳县民政局组织起草了《平阳县基本养老服务指导目录》(修改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五点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县民政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体育场路128号平阳县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办公室)。联系人:蔡长琨,联系电话:63711057。
平阳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关于征求《平阳县基本养老服务指导目录(修改意见稿)》的通知.docx
意见反馈单.docx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8日,平阳县民政局通过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就《关于征求 <平阳县基本养老服务指导目录>(修改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平阳县民政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