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停止执行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3〕116号)和《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法联办〔2023〕2号)工作要求,市司法局牵头对截至2023年10月31日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并起草了《关于停止执行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第二次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2月11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1日。

 联系人:冯珊珊,联系电话:0575-89116674,电子邮件:345034020@qq.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660号绍兴市司法局。

 关于停止执行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部门:绍兴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12-04 截止日期: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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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禁放区,应该可以放烟花,年味能让孩子玩得开心
提交人:钟** 提交日期:2023-12-11 20:35:27
回复: 您好,鉴于各地区已出台相关的双禁政策,拟对绍政发〔2019〕4号文件进行废止,各地双禁范围及时间按照本地政策执行。
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3-12-18 0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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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在规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吉祥如意,增添年味
提交人:叶** 提交日期:2023-12-11 20:31:35
回复: 您好,鉴于各地区已出台相关的双禁政策,拟对绍政发〔2019〕4号文件进行废止,各地双禁范围及时间按照本地政策执行。
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3-12-18 09: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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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千年的传统习俗,可以增添节日的气氛,给人们带来欢乐和祝福,增强人们的节日体验和归属感;烟花爆竹的声响和色彩,能增加节日的喜庆气氛,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节日活动,增强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同...[展开]
提交人:阮** 提交日期:2023-12-11 19:48:17
回复: 您好,鉴于各地区已出台相关的双禁政策,拟对绍政发〔2019〕4号文件进行废止,各地双禁范围及时间按照本地政策执行。
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3-12-18 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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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在规定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吉祥如意,赠贴年味
提交人:翁** 提交日期:2023-12-11 17:38:38
回复: 您好,鉴于各地区已出台相关的双禁政策,拟对绍政发〔2019〕4号文件进行废止,各地双禁范围及时间按照本地政策执行。
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3-12-18 0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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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停止执行第9条,我要放烟花!
提交人:谢** 提交日期:2023-12-11 12:46:57
回复: 您好,鉴于各地区已出台相关的双禁政策,拟对绍政发〔2019〕4号文件进行废止,各地双禁范围及时间按照本地政策执行。
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3-12-18 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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