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结束】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望广大社会公众多提宝贵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1日。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地址:景宁县振兴路6号      邮编:323500

联系人:刘文婷        电话:0578-5629273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征集部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30 截止日期: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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