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起草了《关于公证参与金融赋强的实施办法》和《平湖市关于进一步完善 “带押过户”工作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平湖市当湖西路91号平湖市司法局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82960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7:00。 平湖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9日 关于金融赋强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docx
平湖市关于进一步完善 “带押过户”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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