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2023年9月1日正式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该法对行政复议委员会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我局拟废止《乐清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乐司〔2020〕19号)。现将我局拟定的《关于废止乐司〔2020〕19号文件的通知(草案送审稿)》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乐清市司法局。 征求意见期限: 截至2023年12月11日 联系电话: 0577-61880529 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 乐清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9日
关于废止乐司[2020]19号文件的通知(草案送审稿).doc
《关于废止乐司[2020]19号文件的通知(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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