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决策质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现将我局起草的《关于全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1.邮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491号,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莲都区行政复议局),通信收件人:陈晶。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陈晶;联系电话:0578-2811075。 3.传真反馈意见,传真号码:0578-26019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
附件: 1.关于全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wps 2.关于全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docx 3.关于《全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x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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