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乐清市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反馈 |
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乐清市政府网发布《关关于征求<乐清市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函》,期间收到反馈意见3条。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具体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见下表:
单位 | 意见 | 起草单位采纳情况 | 原因说明 |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 应该增加:建设过程的安全、质量的管理,应由具有有效的技工或村镇工匠人员承接施工 | 不予采纳 | 已转相关职能部门,未得到同意答复。 |
应该要增加一条:审批改建或拆建要拆除道坦上的棚违建才能审批,能推动乐清市农村村貌“全域美”项目,减少农村违建。政府部门也不会为农村违建棚难拆而感到有心无力。 | 不予采纳 | 《乐清市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五款规定违法建设住宅行为未处罚到位申请建房用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 |
当前,我国人均寿命早已突破60岁,是不是可以考虑将《第二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居)民可以以户为单位由户主申请建房,属于新申请宅基地、户主年龄超过60周岁的》放宽户主年龄,市政府的决策也需要与时俱进结合实际情况,65周岁等。 | 不予采纳 | 原条款针对新申请宅基地的农户,一般在60岁以上应由子女申请。特殊情况下,若无可作为户主的子女,乡镇(街道)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8日
调查征集结果:http://www.yueqing.gov.cn/art/2023/12/8/art_1683457_59245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