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田发〔2019〕11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全县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庆元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期限内由本人将书面意见送交至庆元县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发展中心。 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地址:濛洲街222号19楼19002办公室 联系人:吴何娟 电话:0578-6111538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庆元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pdf
附件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田发〔2019〕1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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