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医药储备管理机制,推动下一阶段医药储备工作落实落细,市经信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原《金华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金经信材料〔2022〕123号)进行修订,形成《金华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告时间:20231120-20231219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32119402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1219日。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469704

《金华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4年版)》起草说明.doc.doc



附件:《金华市市级医药储备办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wps.wps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0日


征集部门: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3-11-20 截止日期: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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