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结束】关于重新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并全面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征地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操作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关于重新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8日。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地址:景宁县振兴路6号      邮编:323500

联系人:刘文婷        电话:5629273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征集部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17 截止日期: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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