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现将《关于暂停执行〈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22〕85 号)的通知》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联系人:叶依婷,电话号码:0577-59397126; 2.传真号码:0577-59397502; 3.电子邮箱:czc@lucheng.gov.cn;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07号康宏大厦,温州市鹿城区城乡改造和编研中心,邮编325000。 附件: 关于暂停执行《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22〕85 号)(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鹿城区城乡改造和编研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