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工作,保障征地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绍兴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22〕3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越城区实际,我办起草了《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在意见征求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提出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14日;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联系人:李凌飞,联系电话:0575-88319271。 附件:《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起草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