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8号),围绕省委省政府三个“一号工程”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钱塘(新)区营商环境,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钱塘(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及建议,欢迎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并及时通过信函、电子邮箱等形式向我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4日 联系人:周炳炳 联系电话:89536261,传真:82987303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青六北路769号501室 电子邮箱:854333770@qq.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强化钱塘(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2.关于进一步强化钱塘(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说明.docx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