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区财政局办公室。 征求时间: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6日 联系人:赵娜 电子邮箱:zjhzbjcz@163.com 传真:0571-8952121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 邮编:310052 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局 2023年10月27日 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区财政局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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