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起草了《景宁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各个单位意见,现全文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限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吴涛 电 话:0578-5627997 地址:景宁县环城西路189号 邮编:323500 附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住宅房屋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 景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