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基金运作和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金华市国资委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东阳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东阳市财政局,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5578242@qq.com。 意见反馈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2月8日。联系人:张剑锋 联系电话:0579-86662702 附件:1.东阳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东阳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东阳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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