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等要求,现将《关于沙湾镇人民政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月2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5627996。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景宁县环城西路189号,邮编323500。 附件:关于沙湾镇人民政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