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结束】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沙湾镇人民政府行使的通知(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快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等要求,现将《关于沙湾镇人民政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月2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5627996。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景宁县环城西路189号,邮编323500。

附件:关于沙湾镇人民政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征集部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12-22 截止日期:202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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