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等规定,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起草了《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请于11月14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邮寄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联系人:王建东,联系电话:057186757572)。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3日
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起草说明.wps
《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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