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储备土地管理工作,规范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行为,合理保障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根据《浙江省土地储备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我局制定了《庆元县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

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7日。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6055730。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浙江省庆元县云鹤路5号,邮编323800。

附件:《庆元县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7日

征集部门:庆元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27 截止日期: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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