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平湖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22〕28号)对人才公寓管理的相关要求,经研究,我们拟草了《平湖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uangjianqiang82@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380号人力社保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人才公寓租住管理意见”字样;

3.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6057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113日。

附件1:《平湖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24

平湖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征集部门:平湖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24 截止日期: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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